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州疫情防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马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县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就诊流程公告如下:
一、进入医院
根据马关县疫情防控要求,进入医疗机构就诊人员,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1. 进入医院,必须规范佩戴口罩、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并配合测量体温、流行病学及旅居史询问,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医院。 2. 为避免在医院入口处拥堵,请您及陪同人员务必来院前完成健康码及行程码的申报,以便快速通行。疫情期间非必要不陪诊,陪诊只限1人,防止聚集。 二、就诊注意事项 有以下任意一项情形者,请您主动报告预检分诊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将闭环引导您至发热门诊排查,排查无异常后,方可就诊: 1. 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的十类症状的患者; 2.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 3. 有境外旅居史; 4. 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县旅居史; 5. 被有关部门大数据监测认定为风险人员者; 6. 新冠肺炎“阳性”病例治愈出院转居家隔离结束后到医院复查人员; 故意隐瞒病情、行程、中高风险地区患者接触史,引起传染病传播,将承担法律责任。 三、自我防护 来院人员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请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或外科口罩,不能佩戴呼吸阀/棉纱/冰丝/普通防尘口罩。 正确做好手卫生,候诊、缴费、取药时保持一米以上间距。 四、住院患者 1.新住院患者(除急危重症)及陪护人员,须出具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及陪护。在院期间,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对急危重患者先进行救治,并同步完成患者及陪护人员核酸检测。 3.病情相对较轻、有生活自理能力的患者原则上不设陪护;确因病情需要陪护的,严格执行“一床一陪护”。陪护人员要求固定,确须更换时必须进行核酸检测。 4.病区全面禁止探视,患者住院期间不得离开病区。 疫情期间,为确保您及您家人的生命安全,请您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理解与配合!